一、接待现场征信投诉:
中国人民银行恒华服务大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108A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9:00-11:30,13:00-17:00
二、接收信函投诉的通讯地址:
收件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010-68559550
三、投诉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信息主体投诉:
投诉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起投诉,并通过现场、信函邮寄等方式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确认(或者本机构盖章)的《征信投诉申请单》(附件1)。
2.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及证据材料或者线索材料,包括不限于征信报告。
3.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委托代理投诉:
委托他人进行投诉的,除提供“信息主体投诉”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有效机构设立文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参考附件2)。
注:
1.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工商注册地在北京的金融机构具有管辖权。
2.投诉人应当实事求是,对陈述事实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投诉人捏造、歪曲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冒名投诉或者隐瞒代理的关系的,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应当终止办理投诉。
四、征信投诉咨询:
电话:010-68559550,工作时间8:30-17:00
征信投诉申请单.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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