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新颁布的《民法典》对该问题作出了回应,并以专章的形式明确了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完善了中国特色保障性住房体系,与其相关的热点案例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