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器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政务公开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热点专题
高级搜索
 | 我的位置:北京市分行 > 金融知识 > 外汇相关知识

对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核凭证的项目如何管理?

字号 文章来源: 2012-11-15 17:02:00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向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含5千美元)以下的见问题1

向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或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上、且在等值10万美元以下(含10万美元)的须提供书面申请、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向境外机构和个人支付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须提供书面申请、合同或协议、发票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