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提供书面申请、分摊协议、境外支付通知、税务证明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未进入外汇局《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跨国公司非贸易售付汇业务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外支付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须凭外汇局核准件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10万美元以下的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