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要求保留传统金融服务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人民币现金。
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要坚决抵制拒收现金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和谐便利的现金使用环境。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可向我营业管理部投诉。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尽可能提供拒收现金行为的完整视频录像。人民银行执法人员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严惩。
投诉电话:12363;010-6855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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