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说:拒收现金是指完全有能力接受人民币现金收款,但只接受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不接受现金支付。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法定的商品交换媒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我们虽然鼓励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但不能拒绝人民币现金支付,这是法律的底线。爱护人民币、维护流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第四套人民币5角、1角纸币和1元、5角硬币并未退出流通,还可以正常使用,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拒收。
投诉咨询电话:6855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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