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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币有关的诈骗手段——钱币及其衍生品销售公司骗人的伎俩

字号 文章来源: 2019-09-25 13: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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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利招揽: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声称开展等值兑换、赠送等活动,吸引贪图小利或者好奇的群众上门。

洗脑营销:以等值兑换为诱饵,一旦驻足观看,销售人员便把等值兑换和赠送先放在一边,转而向群众宣传其他产品的所谓珍稀性和升值前景,哄骗群众购买。很多公司设置了独立的VIP室,专为对有大额购买意向的顾客进行营销。

冒用名义:冒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名义。在产品宣传中声称“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与印钞厂、造币厂合作”等,产品中附带“中国人民银行监制”字样的收藏证书。

高价销售: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的销售价格远远高于被装帧的人民币的面值,也远高于当地钱币市场上的价格,一旦销售成功,就能获取暴利。

虚假广告:在报纸、电视(多为卫视频道的夜间时段,俗称:半夜鸡叫)、网络发布广告,夸大宣传升值前景,诱骗群众购买,收藏公司正是此类虚假广告的广告主。

小规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以下,营业面积小,很多位于居民楼内,转移方便,出现较大纠纷时可以一走了之。

多种经营:钱币、邮票、玉器、青铜器等各种收藏品,普遍价高质次。

装帧、经营一体化:装帧流通人民币产品的外包装从外地等地低价购买,流通人民币从本地钱币市场购买。

流氓手段:一些购买者在事后发觉上当,要求退款。此时,收藏公司就换了一副嘴脸,拒不退款,甚至驱赶、殴打购买者。

素质低下:收藏公司销售人员一般是30岁以下的年轻外地务工人员,流动性极强,女性居多,口齿伶俐,唯利是图,法律意识淡薄。

限制销售群体,反侦查意识强:个别商贩以是否为企业会员或是否收到短信的方式来限制销售群体,以逃避监管视线,逃避工商、公安的处罚。

骗取信任:一些收藏公司,花少量资金换取某某社会团体的理事资格、监制证明,以此博取购买者的信任。

你上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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