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商业银行申请加入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二、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07〕49号)
《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50号)
三、申请条件
1.具备支付系统清算能力并符合国库经收条件的商业银行。
2.依据《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接口交易处理流程》,做好设备配置、软件开发内部测试、网络连接、数据整理等工作。
3.制定相关业务处理规则、应急处置预案和风险报告制度。
四、办理地点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2012办公室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六、联系电话
12363
七、办理流程
1.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提出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测试申请,填报《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接入申请表》《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开通申请表》(见附件)。
2.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测试工作部署拟定测试安排。
3.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商请北京市税务局等单位协助测试。
4.商业银行按照测试安排开展测试工作。
5.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进行测试验收。
6.验收通过后,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安排商业银行正式上线。
附件1: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接入申请表.doc
附件2: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开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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