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银京罚决字〔2024〕21号
1. 未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2. 未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
3. 违规为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
4. 存在办理支付账户和非同名银行账户间转账业务的情况;
5. 上传交易信息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
6. 未严格落实商户管理相关要求。
警告,并处罚款12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4/9/4
5年
2
万某(时任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京罚决字〔2024〕22号
对北京度小满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 未严格落实支付账户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
2. 上传交易信息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
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