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银京罚决字〔2024〕23号
1.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2. 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
3. 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
4.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5. 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
6. 违规进行非同名划转操作。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14.736054万元,并处罚款1572.614178万元,罚没共计2787.35023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4/9/4
5年
2
朱某(时任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京罚决字〔2024〕24号
对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 违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2. 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
3. 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
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3
张某清(时任北京高汇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京罚决字〔2024〕25号
3.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审核要求;
4.超地域经营预付卡业务。
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