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备注
1
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
银京罚决字〔2025〕17号
1.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交易信息设置及上送不规范;
3. 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
4. 违规提供T+0结算服务;
5. 违规进行支付账户到银行账户非同名划转;
6. 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
7. 未按规定将手续费收入计提至特定自有资金账户;
8. 未按规定留存商户入网协议。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75.161217万元,并处罚款724.075872万元,罚没共计1199.237089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025/1/23
5年
2
胡某正(时任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银京罚决字〔2025〕18号
对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 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3.违规提供T+0结算服务;
4. 未按规定将手续费收入计提至特定自有资金账户。
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3
徐某(时任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京罚决字〔2025〕19号
1. 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
2. 违规提供T+0结算服务。
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