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分行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信息 > 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银京罚决字〔2025〕11号、12号)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示期限 |
备注 |
1 |
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银京罚决字〔2025〕11号 |
1. 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资料; 3. 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 |
警告,并处罚款30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2025/1/23 |
5年 |
|
2 |
张某丽(时任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银京罚决字〔2025〕12号 |
对北京和融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1. 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
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2025/1/23 |
5年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