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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2〕26号、27号)(2022年7月15日)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银管罚〔2022〕26号

1. 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

2. 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3. 存在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的情况;

4. 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5. 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

6.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 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6.137877万元,并处罚款560.137877万元,罚没合计716.27575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2

刘国刚(时任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银管罚〔2022〕26号

对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

1. 未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未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存在的特约商户支付接口转接情况;

2.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3. 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3

侯宇(时任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反洗钱部门负责人、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银管罚〔2022〕26号

对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

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罚款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4

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银管罚〔2022〕27号

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

4. 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

5. 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

6. 未对个人异常交易进行交易背景调查;

7. 违规进行非同名资金划转;

8. 未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事件;

9. 未按规定对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10.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1. 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12. 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作出对金融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42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5

陈曦(时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银管罚〔2022〕27号

对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

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

4.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警告,并处罚款17.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6

焦阳(时任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

银管罚〔2022〕27号

对北京滴滴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

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留存相关材料;

4.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 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警告,并处罚款20.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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