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决定日期
备注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银管罚〔2020〕43号
1. 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 未按规定开立、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 违反规定设置具备银行结算账户功能的虚拟账户且未开展交易背景调查,交易监测机制不完善;
4. 未按规定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5. 未按规定管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15662万元,并处罚款549.5万元,罚没合计579.6566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0/12/31
2
祁军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未按规定开立、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罚款1.5万元
3
王鹏
违反规定设置具备银行结算账户功能的虚拟账户且未开展交易背景调查,交易监测机制不完善。
警告,罚款5万元
4
张涛
未按规定开展条码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