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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银管罚〔2022〕24号、28号)(2022年9月9日)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银管罚〔2022〕24号

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未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4. 未按规定留存入网资料;

5. 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

6. 服务协议制定不规范;

7. 违规进行非同名账户资金划转;

8. 为金融企业或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开立支付账户;

9. 未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10.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1.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其提供服务;

12. 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13.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14. 侵犯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15. 未按规定使用格式合同;

16. 未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其自身权益有重大关系的重要内容;

17. 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

警告,并处罚款116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9/05

2

赵建户(时任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银管罚〔2022〕24号

对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以下违法事实负有责任:

1. 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落实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要求;

2.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未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件;

3. 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要求,未按规定开展法人开户意愿核实工作;

4. 未将支付服务协议格式条款进行备案;

5.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其提供服务;

7. 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8.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义务;

9. 侵犯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警告,并处罚款30.6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9/05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银管罚〔2022〕28号

1.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487.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9/09

4

周敏(时任副行长)

银管罚〔2022〕28号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罚款7.84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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